关于做好2020年毕业生党员离校前集中教育和党组织关系转移工作的通知

来源:本站   作者:组织部   发布时间:2020-05-21 17:15:00    浏览:

各学院党委,各学生党支部:

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依然复杂,根据我校实际,为提前做好2020年毕业生党员离校前教育和党组织关系转移工作,确保毕业生党员顺利毕业离校并转移党组织关系,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疫”常时期,认真做好毕业生党员离校前的教育培训工作

在毕业生党员离校前,各学院党委要根据疫情防控工作实际,创新教育方式方法,在保证广大师生党员身体健康、坚决执行学校疫情防控工作相关规定的前提下,结合毕业生党员个人成长成才、战“疫”必胜信心、坚定理想信念、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等内容,灵活运用线上线下等平台,开展上好大学最后一堂党课、重温一次入党誓词、交一次党费等专题教育活动,倡导毕业生树立正确的择业观、就业观,引导他们立志在未来学习、工作岗位上心系国家、情系母校,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积极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开展好党员组织关系转移知识培训,对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的转出要求和有效期限要做详细说明,务必使每名毕业生党员都明确组织关系转出的流程,严格按规定转接党员组织关系,防止变为“口袋党员”和“失联党员”。

二、认真做好毕业生党员档案材料的整理归档工作

各学院党委务必在毕业生离校前认真将所有毕业生党员的入党材料整理完善,并归入个人党员档案,且特别注意以下几点:

1.每份材料都要严格按照《附件3 党员档案材料清单》中的规定进行排序装档;

2.仔细对归档材料逐一审核,特别要注意每份材料中的所有签名和公章是否齐全、日期填写是否合理、内容填写是否规范等,各项材料均无问题方可归档;

3.在档案袋封面上将党员的基本信息填写清楚,并注明入党时间;

4.对已递交入党申请书,并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但未能发展的毕业生,请各学院党委实事求是地做好组织鉴定工作,入党积极分子考察写实簿的培养考察鉴定时间要填写到离校前,并将入党申请书、团员推优表、入党积极分子考察写实簿、思想汇报、党课结业证书等材料装入个人档案;对于还未转正的预备党员,一定要提醒其在预备期满后及时转正,否则出现一切后果由个人承担。

各学院党委按照要求填写《毕业生党员、积极分子归档材料登记表》(见附件2 ),电子版发送至组织部邮箱(zzb65882739@163.com),纸质版由各单位存档备查。

三、严格做好毕业生党员党组织关系转移工作

(一)明确专人负责,明晰转移目标党组织

1.各学院党委务必在毕业生党员转出前,更新完善全国党员信息管理系统中的党员基本信息,特别是学历学位和工作岗位,学历学位按照今年毕业实际情况填写,工作岗位统一写大学本科毕业年级学生或研究生毕业年级学生,其他信息应更新至转出当天。

2.指定专人负责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出工作,认真填写《2020年海南师范大学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签转表》,既要登记清楚转接目标党支部全称,也要登记清楚介绍信抬头(省内转接只填写目标党支部)。各学院党委于5月25日前将负责具体工作人员名单报送组织部(2841593496@qq.com),学校将安排时间对党组织关系转移工作进行培训。

(二)严格转接流程,实时跟踪转移动向

1.省外转接党组织关系的,需要进行纸质版介绍信转接和网上转接。各学院党委在《2020年海南师范大学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签转表》内备注省外的,先登录全国党员管理信息系统,进行“全国直接转接”,再到组织部领取纸质版介绍信。

2.省内转接党组织关系的,只需要进行网上转接。各学院党委确定目标党组织后,及时登录全国党员管理信息系统,选择“省内直接转接”,通过关键词查找到具体党支部后,将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出。

3.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出后,要实时跟踪转移动向,明确组织关系落实情况。转出省外的,在确定党员本人落实组织关系后,催促其发回介绍信回执,并及时在系统内填写回执;省内转接的,及时登录系统查看接收情况。

(三)注意事项

1.组织关系转接是关系着党员能否编入新的党组织并正常参加组织生活的一件大事,原则上每名党员只允许开具一次组织关系介绍信,必须由毕业生党员本人亲自及时办理签转手续,除疫情防控原因外,不得委托他人代办,委托代办需出具委托书;

2.如无特殊原因,不得将组织关系和党员档案留存在学校;

3.学习或工作单位已经落实的毕业生党员,应将组织关系和党员档案转到所去单位的党组织;学习或工作单位尚未建立党组织的,组织关系可转到该单位的上级主管部门或挂靠部门的党组织、或单位所在地的居委会党组织;

4.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或者属临时工作单位的,可将组织关系转移到本人或父母居住地的街道、乡镇、村委会党组织,也可随同学籍档案转移到县级以上政府人事(劳动)部门所属的人才(劳动)服务中心党组织;

5.出国留学和出境学习的毕业生党员,可将组织关系保留在学校。出国(境)前,应提交保留组织关系的书面申请,说明学习地点、时间、留学方式、联系方式、境内联系人等情况,经基层党委(党总支)审批后,报学校党委组织部登记备案。毕业生党员回国后,要按规定及时做好恢复组织生活的有关工作;

6.毕业生党员须持党员档案和介绍信(省内转接无需纸质介绍信)在有效期限内到转往地的党组织报到,以免遗失或成“口袋党员”,丢失或过期不再补办;

7.毕业生党员必须及时把组织关系介绍信和党员档案递交给所去党组织,预备党员要记清自己的转正时间,及时向组织关系所在党组织申请转正,以免过期后被取消预备党员资格;

8.所有毕业生党员党费要统一交纳到转出当月。

疫情防控期间,请各学院党委要注意结合工作实际,尽量通过电话、网络、邮寄等方式完成党员组织关系转出工作,避免人员聚集。若确有因疫情防控工作,无法完成党员组织关系转出的,各单位要详细了解情况,做好记录,做到实事求是。

请各学院党委在2020年5月29日前把《附件1 2020年海南师范大学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签转表》加盖公章后送至党委组织部,电子版组织关系签转表发送到邮箱:2841593496@qq.com。

 联系人:吴张鹏,联系电话:65882739、15708997551。

 

附件:1.2020年海南师范大学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签转表

           2.毕业生党员、积极分子归档材料登记表

           3.党员档案材料清单

 

 

中共海南师范大学委员会组织部

                                                                                                              2020年5月21日

 

 

http://f.hainnu.edu.cn/2020/0601/20200601051938307.doc
http://f.hainnu.edu.cn/2020/0601/20200601051933882.xls
http://f.hainnu.edu.cn/2020/0601/20200601051942202.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