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委第三巡视组向海南师范大学党委反馈巡视情况
来源:本站 作者:组织部 发布时间:2016-12-19 08:11:56 浏览:次
根据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部署,2016年12月5日,省委第三巡视组向海南师范大学党委反馈巡视情况。省委组织部副部长、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李萍向海南师范大学党委领导班子成员传达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和省委“五人小组”会议精神,省委第三巡视组组长王鸿建、副组长张一敏、周灵均向海南师范大学党委书记李红梅反馈了巡视情况。之后,王鸿建代表省委巡视组向海南师范大学党委领导班子进行了反馈,李萍对巡视整改工作提出了要求。李红梅主持会议并作表态发言。
根据省委统一部署,2016年8月4日至10月10日,省委第三巡视组对海南师范大学党委进行了巡视。巡视组坚决贯彻中央巡视工作方针和省委决策部署,把握政治巡视站位,以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镜子、以“四个意识”为标杆、以党章党规党纪为尺子,突出坚持党的领导,聚焦全面从严治党,紧盯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党员领导干部,深入揭示党的领导、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等方面突出问题,紧抓“重点人、重点事、重点问题”,从严从实开展巡视监督。通过广泛开展个别谈话,认真受理群众来信来访,调阅有关文件资料,深入了解情况,发现问题、形成震慑,顺利完成了巡视任务。10月10日,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组长马勇霞主持召开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听取了第三巡视组巡视海南师范大学党委的情况汇报。11月17日,省委书记主持召开省委“五人小组”会议,听取了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六届省委第十三轮巡视情况的综合汇报,对用好巡视成果、抓好巡视整改、深化政治巡视提出了明确要求。
王鸿建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海南师范大学党委在贯彻中央和省委决策部署,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等方面做了不少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还存在一些问题。一是党委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够,执行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有偏差;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校党委班子不健全,影响核心作用发挥。二是执行力不够,结合学校实际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等重大发展战略不力,落实“省部共建”等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部署效果不明显。三是校党委部分领导未按规定参加双重组织生活;部分基层党组织不按时换届;对党员的教育管理不够严格,存在党费收缴偏低、学生党员“失联”等问题。四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到位。对基层党组织监管缺失,校纪委“三转”不落实,执纪问责宽松软。五是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到位,存在违规发放会议补助等问题。同时,巡视组还收到一些涉及领导干部的问题反映,已按规定转省纪委、省委组织部及有关方面处理。
王鸿建代表巡视组提出了四点意见建议:一是增强“四个意识”,强化政治担当,充分发挥党委的领导核心作用。坚决执行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和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在引领学校发展中充分发挥党委领导核心作用。二是强化担当意识,加强执行力,建立完善考核评价和责任追究机制,从制度源头上解决执行力不强问题。三是强化“两个责任”,从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四是要切实加强党的组织建设,强化党章意识,扎实做好校党委及基层党组织的换届工作,健全纪委组织机构。
李萍对巡视整改提出明确要求,强调政治巡视是对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的“政治体检”,巡视发现的问题表现在下面,根子在上面。海南师范大学党委要高度重视省委巡视组反馈的意见,条条要整改、件件有着落。要强化责任担当,把整改主体责任作为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具体化,党委书记和班子成员要坚决把自己摆进去,主动认领责任,带头落实整改,防止把整改主体责任推给下级单位,更不能把层层传导压力变成层层推卸责任,做到真认账、不推诿,真反思、不敷衍,真整改、“不贰过”,确保整改取得实质性效果。对巡视整改情况,要以适当形式向社会公开,接受干部群众监督。
李红梅表示,省委巡视组反馈的巡视情况和提出的整改要求, 实事求是,全面客观,海南师范大学党委领导班子将认真学习,深刻领会,不断提高思想认识,迅速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省委关于落实巡视整改的要求上来,把工作和精力投入到具体整改任务上来。一要坚持问题导向,突出领导带头和时间节点,狠抓督查督办,以抓铁有痕、踏石留印的决心,以最坚决的态度、最果断的举措、最有力的保障,全面抓好整改落实。二要强化责任担当,牢固树立“抓好党建是本职,抓不好党建是失职,不抓党建是渎职”的责任意识,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坚决把党建、党风廉洁建设的“一岗双责”实实在在扛在肩上,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校园环境。三要用好巡视反馈成果,以此次巡视为动力,自觉把整改落实同改革发展稳定工作紧密结合起来,不断推动教师教育特色鲜明的高水平大学建设,不辜负省委省政府对学校办学的期望,以实际行动和优异的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
省委第三巡视组有关成员,巡视办有关人员,海南师范大学党委领导班子成员出席会议;海南师范大学其他省管干部,离退休老干部代表,内设机构负责人,直属单位领导班子成员,纪检监察机构、组织人事部门等有关人员列席会议。